特種設備安全檢驗事項
特種設備使用前,首先要注冊登記,俗稱上“牌照”。就像汽車上路行駛一樣要掛牌,而“安全檢驗合格證”就是它的牌照。但是隨著電子產品的不斷升級換代,笨重的特種設備牌照也有了新的名字“特種設備使用標志”。
特種設備使用的流動性非常大,就拿“華中建機”制作的起重機械來說,架橋機、龍門吊廣泛施工于公路、鐵路橋梁架設;被“中鐵”“中建”“中交”等大型施工單位廣泛使用;而在這些項目的施工中,會變換不同的施工地點,特種設備就要跟著轉場作業。設備轉移到不同的地方施工作業,就要先登記注冊,舊版的《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流動作業的特種設備登記注冊異地安裝時,流動作業并需要重新安裝的起重機械,不是以整機轉移,在轉移過程中需要拆分,到了新的使用場地后需要重新制作和安裝的起重機械。如塔式起重機、架橋機、門式起重機等。應按照規定向施工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安裝告知后方可施工。
最新版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對于流動作業的起重機械,針對其本身為不固定在一個地方使用的工作特點,為了避免異地使用時重復登記或者漏登記,造成數據統計不準確,不便安全監察等問題,規定統一到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